会议上,董事和投资人都持反对意见。
毕竟他们的目的是赚钱。
可乔十一力排众议,跟一群懂事和投资人耗了五个多小时,才得到超一半人的支持,执行了他的决议。
当然,他也签下了‘生死状’。
第二天一早他又追查了好几家供货商的材料,最后才锁定了前不久刚签订合作协议的康氏集团。
按理说,像康氏集团这样的老牌企业,不应该发生这样的情况才对。
而且在决定跟康氏集团合作的时候,也是通过了很漫长的考察才决定的。
问题既然发生了,就必须要去解决才行。
乔十一亲自去往康氏集团所在的x市。
然而康氏集团的人却告诉他,联系不上他们的执行人康飞。
没有康飞的应允,他们也没办法进入检查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