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后领被林朝歌攥着分毫不让,硬生生把她钉在了原地。
“你这里……”林朝歌心脏一紧。她蹙着好看的眉,在即将触及那疤痕时本能地蜷了一下指尖。像是做了一下心理建设,才顺着凹凸不平的纹路轻轻碰了碰许简那里的皮肤,像是怕弄疼了身前的人。
很难想象当初的伤痕该是多么的触目惊心,那伤痕就像在她自己的心上做了同等样式、同等深度的撕裂。
那里的皮肉呈现出一种复杂的拼凑感。它的外围依旧保留着曾经连皮带肉被生生撕扯下的不规则轮廓,但似乎经过了数次精细的医学修复,创面早已趋于平滑,大部分色泽也已淡化。
唯独边缘还残留着几道深浅交替的缝合印记,新旧不一的纹理与周围的肌肤交织在一起,形成了一片被极力修饰过,却依然清晰可见的斑驳。
“这是我小时候留下的。我妈说我放学的时候被狗咬过,但我自己一点印象都没有了。”
林朝歌从后面环住许简的腰搂紧,有些惊奇,“怎么会?这么厉害的伤,你怎么一点都不记得?”
许简偏头,用脸颊蹭了蹭林朝歌的额头,“确实不记得了,这里很丑,看它做什么。”
忽然,许简身子一抖。
肩胛那处倏地传来一抹微凉的温软。是林朝歌的唇轻轻落在了那处。那两片温润的唇瓣顺着伤疤不平整的边缘,一下一下细密地啄吻着。
“朝歌……”许简无意识地微微仰起脖颈,肩胛那处被吻的地方酥酥麻麻,让她的心真切地感受到一波又一波的电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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