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简用一只手去挡那疤痕,虽然明知道挡不住,是徒劳,但下意识还是想遮,“这里很丑的,看它干什么。”
林朝歌渐渐嘟起嘴巴。许简怕在自己面前献丑,却敢于把这些丑陋铺陈在小娇眼里,她们熟悉的程度,果然自己还是取代不了。
“那么凑巧吗?”林朝歌眯起眼,“你被狗咬过,她偏偏最擅长处理狗咬伤,还刚刚好精通疤痕修复?”
“当然也不排除她想攻克这个学术方向,”许简解释,“但也很有可能是想攻克自己的心魔吧。她其实最怕狗了。但让大家都很意外的是她上大学后竟然专门研究起了狗咬伤,现在她专业到只要看一眼伤口的形状,就能精准地猜到是哪种狗咬的。”
林朝歌忽然猝不及防的一口咬上许简的肩膀,许简真的被痛到,“嘶”了一声下意识前倾要躲。又瞬间被林朝歌搂着腰的臂弯一个收紧,靠了回来。软!软绵绵的。许简不禁假装无意识的扭了扭后背,真软,这算是因祸得福吗?
许简显然是想撇清关系,试图证明小娇选这个方向与她毫无瓜葛。可这话听在林朝歌耳朵里,她连半个字都不信。她不仅不信,心里反而越发笃定——小娇学这个,绝对就是为了许简。
她甚至有一种极度强烈的预感:关于那道伤,小娇一定知道些什么内情。只是许简自己忘了。
小娇现在的种种表现,非常像是一个人曾经亲手酿成了什么严重的后果,于是现在只能拼了命地去找补,去挽救。
没有任何逻辑支撑。这来自于林朝歌作为女人强大的直觉。
许简还沉浸在后背温软的感受里,刚刚被咬那处似乎又被两片嘴唇吸住。
这次是微痛,林朝歌似乎是在那里种草莓,在那里烙上自己领地的印记,烙完便是一记绵里藏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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